1.2016年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地点

2.道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3.道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2016年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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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为下半年,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报名地点:道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收费:按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年满18周岁,35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岁),无精神病史。

不得报考的情形: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已被聘用为道县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道县2016年教师招聘已体检合格的人员。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按《道县2016年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进行折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对应学科基础知识,其中初中占40%、小学占60%。

面试内容:采取试教(测试)形式。施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道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内设五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管理机关财务及后勤工作;负责局级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综合全县教育动态、信息及党报党刊、教育报刊、学生假期作业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新闻报道和教育宣传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装备工作;承办县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搞好计生宣传,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

二)人事股:加挂“教育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劳动工、表彰奖励、招聘录用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师思想教育工作和职业道德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及管理工作;主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广配合组织部门抓好局属学校及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按照千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局属单位和各级学校的领导干部的考察、呈报、任免和聘任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和职改档案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中小学校长和其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老干部及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奖励基金会、老龄委、退教协、团工委、妇委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计财股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中小学校的调整、布局、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管理县本级教育基建投资和上级下达的教育基建补助专款,审批学校基建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和重要项目任务计划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审查大型基建项目的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基本统计工作和教师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学校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负责汇总上报;检查监控教育经费筹集和使用情况,负责县本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承办经费拨付,协调管理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加强经费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对本级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以及本级财务收支、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和监督;组织全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有关学校财务审计的制度和规定,指导学校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审计并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情况。

四)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制定基础教育办学评价标准;组织中小学乡土教材编写;根据各种考试情况,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统筹协调制定本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组织毕业会考;归口管理中小学教课书和配套用书等工作;负责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学管理、体育卫生与青少年科普管理、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团队工作;抓好幼儿教育管理及民族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统计综合基础教育情况;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布局调整工作。

五)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年度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职业中专专业设置的审批工作,规划、协调普通中学、职业中专教学管理和师资培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指导推动全县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教学的文件、规划;指导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函授等远距离教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在职职工教育工作,拟定在职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教学文件,归口管理并规划、指导职工就业后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专业证书考试,组织开展职工教育理论研究;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农民教育,拟定扫盲教育与农民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文件,指导乡镇农校的建设管理,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实施“燎原计划”和“绿色证书”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社会力量办学规章制度,负责全县社会力量申报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社会助学机构的汇审工作,参与办理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学校的申报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验收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四、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道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道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为0746-5231077。

道县教育局

道县教育局是道县的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全县的教育工作。其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高考、中考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培训、考核教师,评定职称,人事调配,教师招聘等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技教育、语言文字等工作。

7、管理教育系统的人事、财务、基建、统计等工作。

以上是道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其在全县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道县教育局是主要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该局在全县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学校分布,包括2所完全高中、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3所县级普通完全中学、27所城镇和乡镇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5所农村中心小学和城镇小学、251所村片小学,以及1所省示范幼儿园和3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到2008年春季,全县有在校学生91064人,其中普高9032人,职高4284人,初中2335人。

教育局的作用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法规,执行省、市、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落实教育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区域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监督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扫盲教育、广播电视教育、语言文字、教育工会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并负责制定督导评估标准和组织教育督导、评估。

4、负责领导和指导推进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招生体制、毕业生分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地方性的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并加强教育经费收管、监督、审计工作,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及私人办学,依法监督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执行情况,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

6、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调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资格认定、培养培训、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管理工作,新教师的培训和转正定级工作,配合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做好本级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福利、教师档案管理及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呈报、任免直属单位的领导和干部,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基金会、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7、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做好教师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8、负责指导、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结构调整以及教学改革、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中小学用书,负责拟定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改革,负责拟定成人教育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及国防教育、人防教育、消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